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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5月1日起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民主资讯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03
摘要:京津冀5月1日起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京津冀5月1日起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原标题:京津冀5月1日起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5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这是京津冀三地首次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的成果,将为三地人民享受蓝天白云带来更多法治保障。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在此之前,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京津冀地区就开始抓大气污染防治,京津冀三地的居民见证了天空从灰至蓝的“蜕变”历程。

  “之前天总是灰蒙蒙的,可你瞧瞧现在,天蓝了、水清了,空气质量越来越好,晚上大家伙散步还能看见天空一闪一闪的星星,有时晴好天气还能隐约看到西边的太行山脉!”家住河北省任县新东方小区的居民吴现云说起环境的变化,掩饰不住喜悦之情。

  以2013年国务院“大气十条”发布当年的数据为参照基准,2018年,天津市重污染日从2013年的49天降至当年的10天;2018年,河北全省优良天数平均为208天,比2013年增加79天;2019年,北京市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40天,比2013年增加64天,空气重污染仅为4天,比2013年减少54天。这些实实在在的数据变化,正是京津冀三地空气质量逐步提升的写照。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倪红认为,移动源污染防治,是当前和未来中国大气治理进程中“氮氧化物减排”的重中之重。其中,柴油货车是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贡献者。氮氧化物,不仅可在高温光照条件下二次转化形成臭氧;氮氧化物还是PM2.5的重要前体物,在一定条件下,可经二次转化生成PM2.5。作为检验空气质量的重要数据,PM2.5年均浓度也成为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主抓的重点指标。

  据统计,截至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640.6万辆,其中重型柴油车24万辆,虽然数量占比不高,但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70%和90%以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说,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量居于高位,总体来看,排放量仍然很大,治理减排任务仍然艰巨。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又存在跨区域流动范围广、使用强度高、单车排放大等突出问题。

  业内人士介绍,京津冀三地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方面仍有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三地针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进行立法协同迫在眉睫。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介绍,2018年7月,三地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共同决定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立法作为三地人大的立法协同项目。历时约一年半,条例在核心条款、基本标准、关键举措上保持一致,并在今年1月中旬京津冀三地人民代表大会上分别表决通过。

  作为参与条例制定工作的成员之一,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高级工程师姚立英对三地协同立法深有感触:“条例是京津冀首个协同立法项目,三地克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政策和制度基础的差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存量现状的差异,多次开展座谈会、联席会、协调会、论证会,最终条例不仅体现了京津冀三地协同,也根据三地各自实际情况做了有针对性的保留。”

  4月27日,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针对条例联合召开视频新闻发布会,天津市副市长金湘军表示,今后,天津将与北京、河北实现超标车辆的信息共享,两地的超标柴油车也将纳入天津市管理清单,通过“一处超标、多处受限”的手段倒逼维修治理。

  姚立英表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制定专门法规,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立法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有利于提升精准治污水平,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张清表示,为加强条例的实施落实,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下一步还将开展三地联合实地检查调研,推动执法检查区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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